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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審計整改情況新聞發布會
天津審計局總審計師: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11月29日,受天津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審計局局長馬珊珊向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作了《天津市2020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2020年整改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認為,《2020年整改報告》客觀反映了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整改檢查工作推動有力度、有效果,建議有針對性,審計機關緊扣中央和市委關注重點,堅持問題導向,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審計整改工作成效顯著,內容全面詳實,為各單位各部門履行審計整改主體責任和監督管理責任提供了重要參考,審計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
與歷年相比,《2020年整改報告》呈現以下亮點:一是推動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進一步發揮監督功能,突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動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二是密切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以及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等協作貫通,形成審計整改工作監督合力。三是推動有關區、部門和單位細化措施、舉一反三、健全機制,實現從被動整改到主動整改的轉變,更好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2020年整改報告》在總體反映2020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基礎上,對涉及預算執行和財政管理審計、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重點項目資金專項審計、社會保障審計、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審計及國有企業審計6個方面問題的整改情況做了具體反映。針對審計整改問題,從加強黨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強化審計整改責任落實、加強監督部門協作配合方面提出進一步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3條意見。
從審計整改結果看,《天津市2020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以下簡稱《2020年審計報告》)指出的553個問題,92%的問題得到了糾正,相關區、部門和單位積極采納審計意見建議,健全完善各類制度145項,對86名責任人實施約談問責。相關問題已向市人大常委會作了報告。
《2020年審計報告》反映的問題,能夠立行立改的,絕大多數已得到及時糾正,個別問題因歷史遺留情況復雜、需多方合力解決的正在整改過程中。下一步,市審計局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緊密結合學習貫徹中央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歷次會議精神,堅持揭示問題與解決問題相統一,深入分析經濟問題背后的“政治之因”。精準聚焦黨委審計委員會、審計機關、主管部門、被審計單位在統籌、跟蹤、督促、落實整改工作中的職責定位,充分發揮主體責任檢查考核對推動審計整改的督促作用。深化審計結果運用,進一步健全完善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巡視巡察以及人大監督等協同貫通機制,發揮審計整改監督合力。通過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或專項督察,推動加強源頭綜合治理,加大對典型問題和屢審屢犯問題審計整改結果公開力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形成有力震懾。研究規范審計整改約談程序,提出約談意見建議,將審計整改成果切實轉化為治理效能。
天津廣播電視臺:請問,市審計局在推進審計整改工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審計局審理處處長:市審計局堅持把學習貫徹中辦、國辦關于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與深入貫徹中央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歷次會議精神結合起來,把健全鞏固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督促審計查出問題全面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積極對標對表黨中央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從講政治的高度,圍繞進一步健全鞏固我市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結合去年底我市印發的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全面梳理,查漏補缺、精準發力,研究形成我市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措施報市委審計委員會審定。突出加強黨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強化審計整改責任落實。
一是切實履行審計機關跟蹤檢查責任。按照“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三種類型,分類施策提出整改要求,研究完善審計整改標準,嚴格實行“對賬銷號”。對重點問題和屢審屢犯問題適時“殺回馬槍”,解決敷衍整改、虛假整改和整改不徹底問題。
二是壓實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對普遍性、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推動有關主管部門既要完成審計查出問題的具體整改,也要舉一反三,從改革的視角和完善體制機制層面,深挖問題原因,做好標本兼治。
三是推動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將整改審計查出問題、落實審計提出意見建議納入領導班子重要議事日程。充分發揮主體責任檢查考核對落實審計整改的督促作用,壓實整改主體責任,一體推進揭示問題、規范管理、促進改革。
香港商報:請問,審計整改工作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成效?
市審計局總審計師:有關區、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專題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細化措施、舉一反三、健全機制,通過邊審邊改、立審立改,有的問題在審計過程中即已整改,實現從被動整改到主動整改的轉變。市審計局緊扣中央和市委關注重點,堅持問題導向,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從審計整改情況看,2020年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取得了較好成效!2020年審計報告》共指出553項問題,截至2021年10月底,有關區、部門和單位采取上繳國庫、追繳資金、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及調整賬目等方式完成整改511個,問題整改完成率92%。各單位在“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資金管理及環境治理等方面,研究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145項,約談問責處理86人次。
每日新報:請問,市審計局在形成整體監督合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市審計局總審計師:市審計局圍繞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全面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強監督部門的協作配合,深化審計成果運用,密切審計監督與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巡視巡察,以及人大監督、司法監督等協作貫通,形成審計整改工作監督合力。
一是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問題線索移送前會商、查辦中溝通、查核后反饋的聯動機制,改進細化會商流程,著力提升移送線索質量。
二是加強與巡視巡察機構的協作配合。將審計整改的落實情況作為巡視巡察的重要內容,對于發現的審計整改不到位問題及時移交相應審計機關,審計機關進行整改“回頭看”并向巡視巡察機構反饋整改情況。
三是加強與人大監督的貫通協作。嚴格落實人大常委會依法聽取審議審計整改報告、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跟蹤監督工作制度。主動配合各級人大常委會開展整改監督檢查,充分發揮人大職能優勢,加大力度督促需要多方協同解決的問題整改,促進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做到應改盡改、按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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